2009年8月14日 星期五

網路流傳文章:一個德國上司對遲到扣工資的反應讀後感

今天讀到這篇文章,談到德國人的文化、嚴格和嚴謹,恰巧我小住過德國杜賽道夫,有些回憶與感覺就記載下來,並以藍色字體記載。
文章故事重點,德國分公司總經理Dunffiker(中文名叫鄧飛克),向人事經理Lida(本國人)抱怨支付員工工資中為何有扣款一項?人事經理Lida報告扣款係來自員工遲到,遲到行為在這裡規定遲到是要被罰款的。 …. 台商工廠普遍都有遲到扣款這碼事,國內卻以全勤獎

總經理說他讀過公司的員工手冊,並沒有發現關於遲到罰款的條款,與員工的合約裡也沒有這樣的條款呀! 人事經理急忙解釋,這是我們這邊參考上海分公司所定的考勤管理制度。德國上司提高了嗓門問到,難道總部授權給各分公司自己做規章制度了嗎?我在公司十幾年了,包括德國,沒有一家分公司得到這樣授權! 人事經理急著要解釋,總經理不聽,並說我們超越了權限,沒有權利發布任何規定,除了總公司的規定以外!”
…. 難道訂個在合情合法的小規章還要向總公司授權嗎? 何況前任總經理有批准,真是XD
…. 但也因為自作聰明,自己轉彎發生問題,尤其品質問題層出不窮
總經理那您認為應該怎麼辦?人事經理只好請示,總經理斬釘截鐵地下令立即廢止,並且清理一下是否還有其他規章制度,凡是不在員工手冊之內的列出清單,我簽字後通知全分公司立即停止這種違規行為,取消執行! … 徹底水平展開,防止再發生
總經理又指示員工遲到是不能允許的,我們要制止這種事情的發生!(呵,這老外,你不是不讓罰款嗎?那麼,他遲到既成事實,我怎麼制止?用什麼制止?怎樣讓他不再遲到?),但要如何對策讓我思考一下 … 這事沒那麼急,周全思考
快下班了郵箱裡有一封來自總經理的郵件。打開見到如下內容:
經過思考。我給你一個關於員工遲到解決辦法的建議如下:… 還尊重部屬的紳士
1 首初次遲到,由他部門主管和他談話了解遲到原因,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觀原因而非員工主觀願意,那麼請他計算出從他的家到公司至少需要的路程時間,包括那些可能導致他發生遲到的情形在內。確保不再發生遲到。 …尊重員工,制定已考量可能狀況的標準請員工遵守
2 員工再次遲到,由分管部門的分部副總與他談話,再聽其陳述理由。若屬藉口,應嚴肅指出已經不存在可遲到的因素。若屬意外,可給予善意提醒。 … 不遵守標準是否標準不周全,否則不存在可原諒的理由,客觀原因導致他們意外遲到,這是可以諒解的,不應該扣罰他們工資,邏輯正確
3 第三次遲到,由人事經理與他談話,指出他的行為已經違約,給予口頭警告 … 再次違反標準,警告,蠻有人性、合理。
4 第四次遲到,由總經理與他談話,給予最後一次改正機會,並通知他沒有機會再一次遲到。…. 底線,提出正式告知
5 第五次遲到,表示已經無可救藥直接到人事部門,解除雇用合約。
很多人對這篇文章有普遍看法就是中西文化差異,但深入去看,對一個規章的處理事件,就顯示對既有規章是嚴格堅持與嚴謹的態度,這樣延伸小到車間作業標準的遵守,大到社會上交通法規遵守等各個角度,就會顯出非常強的邏輯性,也是科學與進步的明顯指標。
筆者小住德國參展時,聘用來自台灣的留學生當助理,因為看到德國民房窗戶玻璃非常明亮,而向她打聽有甚麼化學品可有擦玻璃比較亮,她說了一個悲慘故事,剛到德國時每隔一個月,房東就要她搬家一次,搬家的理由是因為沒有擦好玻璃,窗戶髒髒的,早年能夠留學德國都是家境好的學生,剛開始,被房東趕就立刻搬家,換新房東,2~3次後礙於現實,就只好每天勤奮擦玻璃了。這事無可厚非可以說成文化差異,但這樣就不會讓我們產生把居家品質搞好的動力,畢竟,明亮的窗ㄦ多麼賞心悅目且值得追求,因此盡量避免使用文化差異字眼,而採用對是嚴格與嚴謹的追求的態度,好像比較容易邏輯解釋所謂PDCA轉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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